香港信托
围绕资产持有、家庭分配与后续接手,梳理香港信托的角色、条款与执行安排。
香港私人信托与专业服务安排
资料核对日期:
适用条件
先定义私人信托目的
先写清拟纳入资产、家庭成员、受益顺序、分配触发条件和持续年限;私人信托的成立文件、资产转移和日后分配要分开核对。[3][4]
分清信托角色
委托人设立并转移资产,受托人依信托文书持有和管理,受益人按条款享有权益;保护人、投资顾问或执行人是否存在,应在文件中明确。[3][5]
TCSP 是服务商牌照
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通常须按 AMLO 取得 TCSP 牌照,并履行客户尽职审查和保存记录义务;应在公开登记册核对服务商。[1][2]
保留投资权有边界
《受托人条例》第 41X 条针对委托人保留投资或资产管理职能;它不自动涵盖撤销、指示分配或任免受托人等其他权力,扩大保留范围须回到信托文书和适用法律审阅。[3][4]